移动支付相关法律
一、总则
1.1 本法律旨在规范移动支付活动,保障支付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1.2 本法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移动支付相关业务活动。
二、移动支付系统的规范与管理
2.1 从事移动支付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并遵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
2.2 移动支付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业务运营的安全、稳定、可靠。
2.3 移动支付业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或者丢失。
三、支付交易的合规性与法律责任
3.1 从事移动支付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支付管理的规定,不得进行非法交易。
3.2 移动支付业务经营者发现有违反本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3.3 违反本法律规定从事移动支付业务,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
4.1 移动支付业务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
4.2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移动支付服务时,应当了解相关风险,并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如因消费者过错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4.3 移动支付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对于消费者的投诉,移动支付业务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五、附则与实施时间
5.1 本法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法律冲突的,以本法律为准。
5.2 本法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有。